为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改善医疗服务效果评估考核工作,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对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了全新的考核指标。 新版考核指标,较2015年11月发布的版本相比,医疗信息化建设在考核中的占比大福提升,增加了区域互联互通、电子病历、远程医疗、智慧医院等指标。经过三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疗信息化在助力改善医疗服务的效果已经逐渐凸显。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指标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指标设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总分也由2015年的 20分提升至50分。新增了急诊急救服务、连续医疗服务、互联互通三个大项。整体来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指标更强调区域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信息打通,才能更好实现信息化管理,合理调配资源。
医疗机构考核指标
医疗机构考核指标设12个一级指标,39个二级指标,总分由原来的80份提升至100分。其中,信息化分值占51分。新增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多学科诊疗模式、智慧医院等指标。
远程医疗:远程医疗是新版考核指标新增的一项内容,占分值8分。着重强调为基层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提供远程服务,包括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内容。远程医疗也是近年来医改重点推动的建设内容之一,通过远程医疗打破区域限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水平提升,患者不需要到大三甲医院,也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智慧医院:智慧医院板块,设置8个二级指标,占分值15分。除了大家熟知的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就医提醒、自助查询等技术外,大数据分析应用、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影像识别)及可穿戴设备作为单独条陈列入其中,这些新兴技术在临床的应用及改善医疗服务的效果逐步得到认可。
从本次新发布的考核指标来看,医疗信息化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中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