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以来,天津滨海新区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发建设了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法制审核、法制业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了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网上开展、执法文书网上制作、执法监督实时开展、考核结果自动生成。后期按照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平台原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系统功能。
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依托智慧滨海“三个一”,即滨海新区电子政务云(国家超级计算机天津中心)、滨海新区电子政务网和滨海新区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进行建设。
平台建设覆盖滨海新区行政区和功能政策涵盖区域。包括滨海新区政府在内共110个执法主体。开发区类执法主体47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类执法主体41个;街镇类执法主体21个,其中街道办事处16个、镇人民政府5个。
以满足区监督中心以及部门、街镇监督执法指挥中心实际工作的需求为目的,开发了执法监督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法制业务系统。
(1)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对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考核以及全区执法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平台可根据人员岗位划分不同的岗位权限,实现分层级监督,区中心可实现对全区执法主体的监管。
各执法主体在可实现对本部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管理和基础上,实现了对经济功能区同行业执法主体的行业业务监督管理。
(2)行政执法办案平台
为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建设了满足全区行政执法部门需求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制作了电子化的执法文书、设计了可视化的执法流程、制定了信息化的业务审批;设定了法制审核结点,规范了法制审核流程,确保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意见留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每个案件可回溯、可管理。
(3)法制业务工作平台
为了有效促进法制部门更好开展法制工作,建设了法制工作系统,涵盖文件审核、文件备案、立法征询、重大决策、合同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议、行政应诉、依法考核、信息报送等法制业务的一体化信息系统。
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创新之处可归纳为“2323”的特点:创新监督平台与办案平台一体化建设和区级平台与区属部门、街镇平台一体化运行 “两个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创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执法事项“三个编码化”的数据基础;创新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两个移动化”的使用方式;创新实现执法记录全程化、执法监督实时化、执法考核智能化的“三个目标”。
截止2018年底,平台归集各类执法信息931413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4750条,行政检查类信息238381条,区各委局及街镇法制部门共对72581份执法文书进行抽样检查,归集行政复议案件信息137条,行政应议案件66条,行政诉讼案件信息186条,行政征收信息143条。
自平台建设运行以来,通过实时跟踪监督及数据智能分析促进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履职率一直处在高位运行,执法人员参与率与人均办案率逐年提高,滨海新区整体执法工作得到了显著改善。同时,平台通过规范化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依据和规范化的执法监督建设,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对各执法主体的执法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和大数据分析,逐渐降低了多头执法和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对全部市场主体进行大数据分析,加大对问题较多市场主体的巡检频次和执法力度,为滨海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带来了重大变革。
依托平台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示范效应,有住建部、环保部、北京、河北、河南、云南、贵州、辽宁、宁夏、深圳、长春、开封、衡阳、中卫等30多个部、省、市级领导到滨海新区司法局现场参观考察,已有河北、宁夏、中卫、衡阳等多个省市以滨海新区平台为基础进行本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建设。
自平台建设运行以来,得到了各权威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
2015年,中央电视台和天津电视台曾对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过专项报道。
人民日报2019年2月15日第四版“让执法全程运行在阳光下(第一落点·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专项报道。
在2019年7月,由法制日报社与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研讨会、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及首都公共安全防范建设应用成果展活动中,凭借“天津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软件开发及监督中心集成项目”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及宣传示范效用,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在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评选中成为名单中唯一一个非省级获奖单位。